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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文件名称: 土壤有机物快速检测仪PID VOCs检测仪应用
  公司名称: 常州金坛泰纳仪器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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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N800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PID VOCs光离子检测仪在土壤污染监测中注意事项:

 

根据相关的标准要求,对监测单位的要求:监测单位应在本地设有获CMA资质的实验室,水质和土壤类能力范围涵盖应包括且不限于重金属(PbAsCdCrHgNi等)、总石油烃(地下水中为石油类)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SVOC)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)、pH值等,其检测能力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%以上。

 

TN800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PID VOCs光离子检测仪现场踏勘应包括以下内容:

1)主要的生产车间,储存设施;

2)发现刺激性气味的区域,污染和腐蚀的痕迹;

3)排水管或渠、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、废物堆放地、井等;

4)周围敏感点,周边区域污染企业。

 

土壤VOC污染初步采样调查方案

1.采样方案内容包括:采样目的、采样布点、采样方法、样品保存与流转、样品分析等;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程序等。

2.对照监测点位布设

应在场地外部区域设置土壤对照监测点位,尽量选择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,原则上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,采样深度尽可能与场地表层土壤采样深度相同,如有必要也可采集深层土壤样品。

3.土壤VOCs监测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的选取:

监测项目应包括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:

常规污染物:土壤包括pH、含水率、重金属(AsCdCrHgPbNi)、总石油烃;地下水包括pH、重金属(AsCdHgPbNi)、六价铬。油罐区、堆煤场和灰渣场应监测多环芳烃。

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选取。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的选取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进行。

对于不能确定污染物的项目,可选取少量潜在典型污染指标(重金属、VOCsSVOCs和总石油烃等)进行筛选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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